一、企业领导
党委会成员:
吴浩升:党委书记、董事长。主持国控化工全面工作。 履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对公司全面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。
刘永敏: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。主持国控化工生产经营、安全技术管理工作,负责落实公司党委、董事会、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决定,落实党的建设“一岗双责”责任。分管规划发展部、企业管理部、安全技术部,对年度安全管理、生产建设和经营目标的实现,以及日常运营工作、疫情防控工作负领导责任和主要管理责任。
戈 佳: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。负责国控化工营销业务管理工作、人力资源管理工作,负责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公司党委、董事会、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决定,落实党的建设“一岗双责”责任。分管市场管理部、人力资源部,对分管业务年度营销业务管理、干部人事、综合考核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。
张贵福: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。负责国控化工所属兴安民爆公司有关工作,并协助戈佳抓好承德地区及周边营销工作。负责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公司党委、董事会、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决定,落实党的建设“一岗双责”责任。分管河北兴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,负责联系兴安民爆公司党的建设等工作。
张 勇: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、工会主席。协助党委书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负责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公司党委会决议决定,履行党的建设监督责任,落实党的建设“一岗双责”责任。负责国控化工纪检、工会、行政管理工作,分管综合办公室。对公司纪检监督、工会、行政管理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。
董事会成员:
吴浩升:党委书记、董事长。主持国控化工全面工作。 履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对公司全面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。
刘永敏: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。主持国控化工生产经营、安全技术管理工作,负责落实公司党委、董事会、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决定,落实党的建设“一岗双责”责任。分管规划发展部、企业管理部、安全技术部,对年度安全管理、生产建设和经营目标的实现,以及日常运营工作、疫情防控工作负领导责任和主要管理责任。
外部董事:赵清华、黄秋霞、潘高峰、李树元、孙鹏
经理层成员:
刘永敏: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。主持国控化工生产经营、安全技术管理工作,负责落实公司党委、董事会、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决定,落实党的建设“一岗双责”责任。分管规划发展部、企业管理部、安全技术部,对年度安全管理、生产建设和经营目标的实现,以及日常运营工作、疫情防控工作负领导责任和主要管理责任。
戈 佳: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。负责国控化工营销业务管理工作、人力资源管理工作,负责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公司党委、董事会、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决定,落实党的建设“一岗双责”责任。分管市场管理部、人力资源部,对分管业务年度营销业务管理、干部人事、综合考核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。
张贵福: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。负责国控化工所属兴安民爆公司有关工作,并协助戈佳抓好承德地区及周边营销工作。负责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公司党委、董事会、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决定,落实党的建设“一岗双责”责任。分管河北兴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,负责联系兴安民爆公司党的建设等工作。
齐国新:总会计师。负责国控化工经济核算、资产管理、财务管理、法律事务管理工作,协助总经理做好全面风险化解管理工作。负责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公司党委、董事会、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决定,落实党的建设“一岗双责”责任。分管资产财务部,对分管业务年度经济核算、资产财务、涉诉案件处理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。
二、企业组织架构图